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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吾县纪委抓效能转作风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3日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点击: 作者:佚名

新疆伊吾县纪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开展“讲党性、重品行、抓作风、促效能、作表率”为主要内容的转变干部作风活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效率高的党员干部队伍。

开展“六看六查六促进”活动,打造“六型”党员干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了“六看六查六促进”(看进取意识,查学风建设,促能力提升;看宗旨意识,查群众观念,促执政为民;看责任意识,查工作作风,促干事创业;看大局意识,查政治觉悟,促政令畅通;看团结意识,查民主作风,促团结共事;看纪律意识,查违纪行为,促依法行政)活动,在活动中,坚持领导带头,围绕“效能、诚信、服务”的主题,找准查实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党员干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查找并解决当前党员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和谐型、廉洁型”党员干部。

建立考核评议管理制度,加强党员干部作风管理。把党员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组织部门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评优选先的重要内容之一。县纪委、组织部、人事局组成考核组,每半年组织安排多种内容、多种形式的考核。如开展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工作业绩的考核;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操作技能的考核,开展个人述职、群众测评、领导考查的考核,开展阶段摸底、中期考查、年度总结的考核。通过考核使那些工作能力强、理论水平高、业务技能熟的干部得到重用和提拔,做到扬机关正气、树干部典型、创业务新风。

建立督查问责制,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建立健全《伊吾县行政效能告诫办法》、《伊吾县行政效能建设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伊吾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对各部门单位和各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和问责追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推进依法行政。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职工遵守制度自觉性差、工作纪律涣散的现象,成立了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督查小组,通过交叉互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接受举报等方式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情况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采取诫勉谈话、通报、党纪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组织处理、调整岗位或待岗等措施,促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勤政”的新形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