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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乡镇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作者:姬澜成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的最基层单位,它的工作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调研发现,现在乡镇纪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问题的普遍性。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干部力量不强。纪检监察工作是教育人、惩处人、挽救人的工作,这就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但在一些地方,乡镇纪委的干部力量却在逐步弱化。

第一是人员配备不齐不强。进行公务员改革后,受编制影响,大多数乡镇只有一个纪检干事编制,如果遇上纪委书记另有工作安排,不少乡镇纪委连办案组都难以组成,这种现象在小乡镇纪委尤为显著。据调查,某县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全部只设有一个纪检干事。特别是个别党委书记认识不足,把纪检干事一职看成可有可无的职位,任命一些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干部担任纪检干事 “养老”,大大削弱了纪委的战斗力。

第二是纪委书记变动频繁。纪检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一举一动都关系到人的前途命运。从这点出发,纪检干部队伍因相对稳定干满一届为好。但在一些地方,乡镇纪委书记的屁股刚刚坐“热”、业务刚刚熟悉,组织上的一纸调令又将他平调或改任他职,人为造成乡镇纪检工作断档。

第三是专职难于专用。由于乡镇工作的复杂性和繁重性,几乎所有的乡镇纪委书记都身兼数职,尽管现在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内容的“三转”是中央纪委就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和自身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和要求但是很多乡镇受多种因素制约,普遍存在着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纪检干部主管业务抓的少,其他业务管的多的问题。纪检干事也如此,基本上都还担任了其他职位,工作起来分身乏术。尤其是目前的工作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往往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决定着乡镇干部的政治前途,不得不迫使他们厚此薄彼,抛下“责任田”来勤耕“自留地”,全力以赴把要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抓紧抓好。

查案工作不力。查办案件是纪检干部的天职,不查案件或查办案件不力就等于失职。但在乡镇纪委,普遍存在查案难、难查案的怪现象。究其原因,既有客观因素,更有主观因素。从客观因素来分析,一是查不了案件,个别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存在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心理,担心给本乡镇抹黑,影响政绩,或出于其他利益考虑,对查案工作进行干扰,导致纪委书记有案不能查、查不下;二是查不出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一些镇、村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隐蔽、高明,而乡镇纪委现有力量不强,一般情况下很难发现线索找到突破口。从主观因素来分析,一是不敢查案,相当一部分乡镇纪委书记都抱有这样的心理,在同一乡镇工作,吃同一口锅的饭,低头不见抬头见,查处一个人就得罪了一批人,不但以后工作难开展,而且组织考察时会丢“选票”、会被人说坏话,影响自己的前途,于是宁作“老好人”,不做“黑包公”,干脆用抹稀泥的方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不想查案,受社会大环境影响,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如果没有关系,查再多案件都得不到提拔重用,如果有关系,不查一个案件照样提拔,干脆不去查案。

案件质量不高。由于办案人员工作态度、自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普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证据不足就定案。相当一部分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缺少证据链意识,要么缺少主要证据,甚至孤证定案,要么证据不严密,经不起推敲,甚至证据之间矛盾没排除就定案;二是定性量纪不准确,大案轻办,小案重办,案件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所查案件经不起历史检验,申诉翻案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针对乡镇纪委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对症下药,抓好“四个到位”。

思想认识要到位。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政权稳定、社会安定和实现城乡一体化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乡镇纪委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要在乡镇领导干部中形成“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不称职”的共识,变“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

人员配备要到位。要配备好专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要按照5-7人的规定配备好乡镇纪委委员。同时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来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再选配1-2名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在进行领导分工时,必须充分考虑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确保纪委书记有时间、有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乡镇纪委书记最好要做到专职专用。

责任落实要到位。首先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是乡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其次要落实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责任制,每年县纪委要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

业务培训要到位。在确定队伍稳定性的前提下,对纪检干部进行岗位培训。邀请一些有经验的专家、学者专题授课。平时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培训,有计划地、有目的地来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